领导包案 督促化解
实行由分管院长为具体负责人,承办法官为主要责任人的包案化解工作模式,分管院领导一对一约谈督促承办人化解长期未结案。
定期通报 及时跟进
审管办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半月通报制度,及时分析长期未结案件的根源,对因委托鉴定形成的长期未结案,会同技术室研判原因,加强对鉴定机构的催办和督促,尽量缩短鉴定时间。
全面排查 逐案分析
审管办向全体员额法官发出通知由承办人开展自查,分析原因,提出初步方案,并将自查报告及材料发至审管办,并召开专题会议,逐案分析,严格依据法定事由进行审限时限扣除,倒逼承办人及时审理案件。
台账登记 量化考评
对长期未结案件实行每月摸清底数,健全台账登记,量化月考评和年考评,尽量减少新增1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数量,避免边清边积,尽早化解积案。(高敏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