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4日,记者从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了解到,自8月内江市交警部门开展“三个不发生”创建活动以来,大队不断强化路面管控,严打“酒司机”,依法查处酒驾违法行为,8月1日至31日,共查处辖区酒驾23起,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20.69%。
8月14日晚,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交警来到辖区沱桥北岗亭,在岗亭附近检查点,专项查处酒驾违法行为。当天晚上9点30左右,一辆号牌为川KHCXXX的黑色小轿车从市中区方向经过沱桥,途经检查点时,交警将其拦停检查。经检查发现,该车驾驶人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,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该车驾驶人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随即,交警依法将其查处。
在“三个不发生”创建活动中,巡逻检查也是交警部门的重要措施之一。8月29日,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在辖区开展巡逻检查。当天晚上8点58分左右,在内吴路9公里100米处,一辆号牌为川KQ6XXX的普通摩托车被交警查获,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,该驾驶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交警在对驾驶人依法处罚的同时,同样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。
据了解,自8月我市交警部门开展“三个不发生”创建活动以来,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不断严查酒驾违法行为,形成了良好的防控态势。下一步,交警部门还将继续不断强化路面防控,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,为市民安全出行创造更加良好的交通环境。(黄彬鹏) |